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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3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1次民主生活会、2次推进会推动落实,切实做到让每项整改都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见底清零。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区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吉安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做到全面整改、按时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强化担当,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到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召开中心组学习会7次,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专题片1次,参观教育基地1次。二是紧紧围绕“三区战略”“十大攻坚战”部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聘任自然资源和农业执法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2名,办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案件5件,耕地保护案件14件,开展上门公开听证3件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发布公益诉讼工作信息宣传9篇。三是树牢正确政绩观,通过部务会等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与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建立关于认罪认罚案件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严格把握“不诉”适用标准。四是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把为民办实事切实融入到检察履职中来,出台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工作意见》等机制,推动工作开展,办好民生实事。

2.针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安排人员每周三下午在区工业园管委会非公维权检察联系点值班,实地走访非公企业1次,召开座谈会3次,受理办结涉民企诉求6件。二是认真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主动策应融入“十大攻坚战”,结合《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打好“十大攻坚战”若干措施》谋划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把工作做在前头,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业绩。三是践行“两山”理念、守护绿色发展,充分激活协作机制,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巡查11次,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0件。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了“回头看”现场走访调查。四是切实助力乡村振兴,院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乡村振兴工作,紧盯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积极能动履职,持续开展挂点村入户核查及防返贫监测日常摸排工作,积极谋划并扎实推进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

3.针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明显短板的问题。一是优化办案理念,加强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的职能联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9件,发出检察意见书52份,办理人大代表意见5件。在社区、乡镇等地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4次,解答法律咨询问题50余次。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二是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检察质效,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0件,联合吉州区司法局开展行政复议调解9次,促成9起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与法院就涉及民企、民生的案件启动再审程序达成了一致意见,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1件,发出支持起诉书8份,调解结案12件。三是尽力补齐公益诉讼履职短板,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达100%,2024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上门听证3件次,对收到的3份检察建议回复通过现场走访等方式核实了整改情况。

4.针对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欠缺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释法说理机制,做到公开听证100%,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让群众“看得懂”、“听的进”,让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做好多元解纷,继续联合社区、街道做好信访化解稳控工作,制定了《吉州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暂行规定》,院领导接访8人次。制定了《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化开展“两排查一梳理、两化解一整治和强化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文件,向区委政法委书面上报排查情况3次。三是积极提升司法救助实效,坚持不办凑数案、救助金额过小的案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9.4万元,向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1件1人,促成4位刑事案件受害人签署书面息诉息访承诺书。

5.针对推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有弱项,落实严格公正司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检察人员业务学习,提高案件办理质效。通过每月部门会议、积极参加最高检业务讲座各类培训等方式进行系统学习,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按要求指定专人及时进行法律文书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和司法办案透明度。二是加强内部相互监督落实,提高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质效,对不起诉案件全面审查,依法制发检察意见并持续跟踪后续处理结果,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三是建立不起诉案件听证审查机制。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不起诉案件,做到“应听尽听”。加强公开听证,规范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工作公开化、常态化、规范化。每月提前准备拟不起诉案件,对是否进行听证工作进行逐一审查,相对不起诉案件听证率达到100%。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专题议程,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要点,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定期向所在上级党组织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同时作为改革后“三类人员”特别是员额制检察官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制定《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规范梳理论坛活动等,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二)管党治警“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作风建设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7.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开展交流研讨,提升干警认识。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制定了《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任务安排》,出台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中心组学习2次,主题党日学习1次,院领导上专题党课3次,出台《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文件,发布节假日值班情况通报7次。四是认真开展政治谈话,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开展谈话的时间、谈话人员范围、谈话相关要求等,跟踪督促完成谈话、谈话记录,完成整改,确保谈话取得实效。五是进一步强化干警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全体干警参与上级院警示教育大会多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集中学习违规违纪通报2次,学习市院《关于准确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工作提示》1次,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学习测试1次。

8.针对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检察官及辅助人员定期培训。全体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精进履职能力,同时已对不起诉案件执法检查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上架了自研的监督模型“江西省吉州区监督社区矫正对象轨迹整治未假外出现象”,并运用该模型成功办理7件案件,向吉州区司法局发出书面监督意见7份,取得实效。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警示教育会、党风廉政工作会3次。今年以来值班人员均为在编在岗正式干警,每次值班前均对相关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并在假期结束后对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9.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一是2023年已按照政策规定,停发聘用制书记员安全全勤奖。制定临时聘用人员及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工作岗位职责、考核奖惩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薪资与绩效性奖励金额。二是已完成对2021-2022年加班津贴超发部分金额的统计并全部退款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公函接待制度。2024年以来所有接待均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进行申请备案,留存相应公函为凭。四是完成了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向区总工会及财政申请设立了工会专户进行单独核算,按要求计算单位职工2021-2023年应补缴工会会费并及时补缴到位。

10.针对财务监管不严格问题。一是对实有资金帐户暂扣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账户待结案暂扣款设立专门台账,对收缴时间节点、收缴金额等重要信息进行填列统计。二是2024年3月已将2022-2023年实有资金账户活期利息以及2024年已结息金额上缴国库。三是日常耗材采购实行申请审批制,所有办公物资领用情况均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凭所登记的数量和品目进行领取。四是明晰报账程序与所需材料,相关经办人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应审批申请表以及可证明开支的明细原始单据方可予以报销。五是对不实行供餐的非工作日餐补报销实行报备批准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相应发票或其他同等效力单据后方可报销。

1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通过资产负债表及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双线核查对应,2023年及以前年度处置的报废车辆处置手续齐全,做好固定资产原值的核减,目前与实际情况无差异。二是向区财政局协调补齐了2022年6月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佐证材料。三是对院内2022年-2023年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实行资本化价值补录,维修维护工程款计入房屋固定资产原值;智能听证室等项目也已在行政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入账。四是修订并新出台了院内《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安排专人担任资产管理员,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出具盘点单。

(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不到位,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发挥党组全面领导作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定2024年度工作要点,把党建工作作为干部履职的重要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提前发布会议议程。留出酝酿意见时间,确保集体决策有讨论有结果,不变形不走样。三是认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做好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工作,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带头发言,结合实际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认真开展党员干警过政治生日活动,通过赠送政治生日贺卡、党建app内寄语、党员干警发表政治生日感言等形式给党员干警过政治生日,增强党员干警的政治归属感。2024年7月,我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1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分类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全体党员党务知识学习及储备。选派干警参与全区基层理论微宣讲大赛获三等奖;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加强贯彻执行。二是加强向区委组织部的请示汇报,规范工作流程,总支书记、支部委员参加市委、区委组织的党务培训5人次。三是按要求重新召开换届大会,严格履行上报审批程序,认真研究选拔合适的党务工作人员,补齐总支委员,现院党总支支委为5人。

1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新调整后的班子成员中70后3名、80后3名,班子年龄结构更为合理。调整后部门正职90后2人,80后1人,70后2人,副职中70后3人,90后3人。二是加强“A+B”岗位锻炼,充分发挥老业务专家、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2024年新招录的3名检察官助理已经到岗。三是修订完善了绩效考评细则等激励制度,与职级晋升挂勾,做到奖优罚劣。四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政治家访等工作,认真落实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举行干部荣退暨“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三名老干部代表作了发言;组织老干部开展文体活动,对因病住院干警及时探望,传达组织关怀。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5.针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设置专项辅助明细账,按项目库类别对当年资金以及往年结转资金进行账务登记。二是已对院内2023年新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完成登记造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三是加强财务审核和监督,食堂日常食材采购已实行计划配送制,定期安排专人对食堂采购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防范成本风险。四是新任三名副检察长、两名检委会专委,经院党组会议研究重新确定了人员分工,合理安排各项工作。

三、坚持常态长效,以巡察整改助推吉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6—8320528;邮政信箱(或来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古南大道42号吉州区人民检察院;邮编:343000;电子邮箱:jzqjcy@126.com。


中共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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