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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问题
时间:2020-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容摘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种特殊人群,根据我国相关的研究表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主要存在忧郁、敏感、缺乏安全感、内向、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并可能会伴随着躯体行为表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年纪小,身体心理各方面还未完全发育,孩子在小的时候如果与父母没有养成良好沟通的习惯、没有得到父母足够的爱,成人后容易变得比较消极。而对于服刑人员的子女,缺乏安全感、自卑则几乎是普遍性的问题。

【关键词】: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福利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的推广,政府与社会越来越重视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了早日建设法治社会,政府与社会应多关注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其中未成年人因其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特别被关爱和保护的群体,然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这一特殊群体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健康成长对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探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问题,不仅有助于满足这一群体的需求,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化发展,而且有助于推动儿童保护或未成年人保护的研究,有利于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推进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建设。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相关概念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指父或母服刑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其中包括非婚子女),可能是父亲或母亲一方服刑,或父母双方都服刑,这些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结构发生瓦解,影响了他们的生活状态、教育质量和心理成长等方面。这一群体因为父或母处于被监禁状态,缺失了父母的照顾和教育,导致他们可能会出现生活困难、辍学、违法犯罪等情况,据调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失学率、犯罪率等高于同龄平均比例。现如今,未成年犯罪的低龄化、多样性,使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为我国法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状

(一)生活保障方面,普通存在经济困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问题主要体现在经济困难方面,服刑人员在监狱时无法赚取工资养家,刑满释放重新回到社会上,又因本身有诸多限制使得在工作方面不能与普通人竞争,工资收入低,大部分家庭生活条件差,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多或少存在经济困难的问题。

案例一:周某与邓某谈恋爱期间,邓某怀孕,后周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入狱,邓某与周某构成共同犯罪,因怀孕期间在监外服刑。邓某虽未与周某领结婚证,但还是生下一女。男友周某锒铛入狱,邓某刚生下小孩,无法参加工作,仅有的财产也被法院冻结,男友父母不承认小女孩是自家孙女,只能依靠邓某父母的救济养活小孩。而邓某父母年纪也大了,还有其他孩子要抚养。

在案例中,邓某女儿面对的危机有经济窘困、年纪小、失学、家庭教育缺失、歧视等问题。其中经济窘困是最根本的问题,会直接导致失学、歧视等其他问题的产生。

(二)学习教育方面,存在教育缺失且易辍学。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状况可以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对服刑人员来说,自身还应按时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便无法教育未成年子女。对于学校教育,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辍学率远远高于其他学生,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农村地区。而社会教育更会被忽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容易被“标签化”,人们会认为其父母是罪犯,对其也会持远离态度,很多家长甚至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要和这些孩子交往。这种“标签化”会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案例二: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刘某家中有个未成年的儿子在上初中,因刘某犯罪的事被学校同学知道,班上就有同学在背后对刘某的儿子指指点点,刘某儿子因同学们对他突如其来的态度变化,感到非常不适应,多次向家人诉说不想再去学校上课,害怕有人在背后说他爸爸是罪犯。最后,刘某的儿子申请办理休学一年。

    在案例中,刘某的儿子因在学校被同学“标签化”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让其学业受到影响,最终也没法继续上学。

(三)心理行为方面,存在心理困境和行为偏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种特殊人群,根据我国相关的研究表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主要存在忧郁、敏感、缺乏安全感、内向、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并可能会伴随着躯体行为表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年纪小,身体心理各方面还未完全发育,孩子在小的时候如果与父母没有养成良好沟通的习惯、没有得到父母足够的爱,成人后容易变得比较消极。而对于服刑人员的子女,缺乏安全感、自卑则几乎是普遍性的问题。

三、如何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一)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建立信息数据。摸清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的真实详细情况是做好帮扶工作的基础,司法所、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等应相互紧密配合,对服刑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实地调查摸底,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重点是其监护人情况、生活困难情况、是否失学、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做好详细登记。下一步设置专门工作人员将收集好的数据信息进行调查和评估,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的犯罪行为对其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但未成年子女是无辜的,我们要做好应急救助干预。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应建立信息数据库,并针对未成年子女父母的违法行为对其的影响进行系统评估,以此作为后续跟进的依据,使开展帮扶工作更具针对性。

(二)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经济问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有求学意愿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相关部门发现情况后要及时联系教育局,早日让未成年子女完成学业;对未成年子女落下的课程,可以请老师、大学生志愿者等上门为他们补课,使其尽快跟上学校的教学进程;对未成年子女有辍学迹象的,要多方沟通去做工作,教育其不能轻言放弃学业,传达知识改变命运,努力让未成年子女继续上学。服刑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也应反馈至当地的民政部门,尽量申请低保、贫困户等政府救济。针对服刑人员释放后不易找工作、工资收入低的情况,要通过各方力量联系多种渠道解决其就业问题,也可提供免费接受技能学习的机会,提高工作竞争能力,掌握一技之长,以便回归后顺利就业谋生、养育子女。

(三)为服刑人员子女开展心理疏导。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太快,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但心理问题却慢慢出现在很多人的身上。面对服刑人员子女容易遇到的自卑、安全感缺乏、敏感等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要是得不到及时疏导、缓解,很容易使其产生一些过激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首先在当地成立社区矫正示范心理咨询室,并每周安排一至两名国家心理咨询师上岗。有时为了消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们的抵触情绪,也可采用“走出去”的方式,咨询师们把心理咨询场所搬到走访现场,用倾听谈心、画图游戏、踏青等引起他们的兴趣,让他们更容易敞开心扉。司法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要密切合作,用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警示教育,工作之余采取演讲、打篮球等轻松的方式与未成年子女交流,在双方建立一定的信任后还可用打电话、微信聊天群等便于青少年接受的方式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发出“健康成长”的教育信号。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也发挥专业所长,利用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家庭近距离接触的优势,为未成年子女在社区生活提供一个安全、公平、接纳的社会环境,社会的负面评价才是对未成年子女最大的伤害,好的社会环境才能让子女心理渐渐健康乐观。社会工作通过社区倡导发出这一弱势群体的声音,重新树立群体形象,消除偏见和歧视,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公平对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四、结语

虽然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救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存在研究滞后于实践、缺乏实际有效措施、没有系统性等诸多问题。基层依法治理视域下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应坚持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参加,大家应共同承担起责任,唤起更多社会各界人士对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 肖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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