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吉州区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吉州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吉州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吉州区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吉州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有内设机构“四部一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第一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部门职责: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
部门职责: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第三检察部(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部门职责:负责对非监禁刑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务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查。
政治部
部门职责: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办公室
部门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
本部门2019年编制人数 44 人,其中行政编制44 人,事业编制 0 人;年末实有人数 42人,其中在职人员 42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20 人;
……
第二部分 吉州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1081.05万元,较上年增加 38 %,主要原因是:今年的收入总计包含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去年的不包含。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47.05 万元,占 78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234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 234 万元),占22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支出总计1081.05 万元,较上年增长38%,主要原因是:今年的支出总计包含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去年的不包含。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47.05万元,占 78 %;项目支出 万元,占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万元,占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234 万元,占 2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47.05 万元,较上年增长8 %,主要原因是:增资。
说明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以及支出的结构和金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如无,则说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141.96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 14 %,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5万元、业务招待费13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96万元。
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234万元,其中: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日常维修(维护)费20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车辆购置费15万元、办公购置费11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区检察院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机动车辆8辆、房屋面积4710平方米、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网络设备41万元、空调19万元。
(八)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
无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区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为 44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数为 0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减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在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比上年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在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预购置车辆,未购置。
第三部分 吉州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人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处事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