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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度)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630日在吉安市吉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区委工作方针和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我们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78人,提起公诉508人,同比分别上升8.9%和持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同比上升375%;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与去年同比持平。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服务吉州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业强区、生态立区、商贸兴区”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强化工作向心力,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发展环境。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信息沟通、预警研判、应急指挥等机制建设,加大与本地互联网信息监督管理执法部门的衔接力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审查批捕了曹某、杨某等37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突出打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深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动走访区金融办、中国银行吉州支行、工商银行吉州支行等金融机构,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动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尤其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先后对卢某等3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周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某等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杨某等7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等提起公诉,切实维护被害人、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强化法治宣传,深入社区、学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升民众防范意识。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把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提起公诉把持基层政权、煽动村民闹事、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犯罪112人,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成立帮扶工作组,选派好第一书记,实施“一对一”全程跟踪帮扶制度。帮扶组常态化开展入村(社区)走访,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累计为帮扶贫困村、社区解决资金困难8万余元。党员干部深入挂点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卫生清洁等便民利民服务活动400余人次

深入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区工业园工商联分会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依法处理、反馈或者是转办企业的诉求,并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分析咨询服务。与区工商联建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全面把握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受理非公企业诉求14件,均已办结。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园区新永胜环球、合力泰、摩比通讯等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积极顺应群众期待,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吉州建设

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在保障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上展现检察作为,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10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44人,起诉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案件审结率、判决率为100%。先后对全区首例涉黑案件万龙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区首例“套路贷”案件周磊涛等5人敲诈勒索案、全区首例“沙霸”案件胡平道等人强迫交易案、聚众阻扰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吉安西站高铁工程的刘雄安等人寻衅滋事案以及纠集宗族势力阻扰市重点工程项目禾河大堤改造工程的宋亮等人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加大追捕追诉漏犯工作的力度,在刘雄安等人寻衅滋事案中,通过深挖细查追捕漏犯2名、追诉漏犯1人且均已到案并依法判决。结合执法办案,向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堵塞行业管理漏洞,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围绕平安吉州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持续加大对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犯罪打击力度,全年共批准逮捕94人,提起公诉103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恶性案件,迅速介入,快捕快诉,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对郭某在公共场所持刀砍伤11人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最终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全年共依法批捕22人,起诉19人。着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涉食品药品犯罪1人。

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认真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针对全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并结合办理的2.11案件,就校园安全、法治教育等方面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与教育行政部门合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14名检察人员受聘为区1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加强检校合作,开展法制讲座,维护校园安全。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严格区分情况,突出挽救、教育、帮助的司法理念,不批捕44人,不起诉11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13人,起诉1116人,立案监督性侵未成年人案1件,该案被告人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举行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团委、妇联、学校师生等代表开展座谈交流,共同探讨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措施。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更加重视办好群众信访件,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制度要求,通过持续做实回复答复工作,让老百姓在信访中感受“检察温度”,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8件,受理的信访诉求,均做到7天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实体性答复。集中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为庆祝建国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严格落实检察长定期值班接访,及时处置和解决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涉检信访案件,无赴省、进京上访现象。

三、强化法律监督,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6人。精准推进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3件次,发出检察建议3份。持续深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建国七十周年特赦检察监督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后被采纳45人,其中办理非公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联合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对全区179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4件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纠正。审查起诉市检察院交办的吉安监狱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4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有案必办”的工作理念,全年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持续强化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突出抓好生效裁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深入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立案1件,已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针对民间借贷、劳动报酬、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等重点领域,摸排案件线索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2018年办理的天腾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生效裁判监督一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件,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2件,发出12件诉前检察建议,均已回复并整改到位;涉及食品和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4件,2件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之前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发出18件诉前检察建议,均已回复并整改到位。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属于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1件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向区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且与被告人达成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相关生态修复费用已由被告人交付到位,另1件处于公告期间。20189月,在开展“保护饮用水水源”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赣江非法风箱养殖问题,经调查了解后,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针对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执法,至20194月,该公司将31口深海抗风浪渔排废养,剩余的网箱分阶段逐步退养。2019年底已消化剩余在养鱼群、彻底拆除网箱设施,完成退养搬离工作。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和教育功能,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2019年,共有275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53.6%。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5人,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共提出量刑建议被采纳23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5.5%

四、狠抓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中,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持续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不断夯实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检、党建强检,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思想根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院领导班子围绕“如何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等4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紧扣“黄赌毒、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检视发现五个方面的问题16个,提出整改措施 38条,以实际行动找出差距、抓好落实,始终保持检察队伍的政治底色。机关支部分别以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实现全院上下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令行禁止、检令畅通。深入开展“党建+扫黑除恶”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日常和节前廉洁提醒和纪律学习,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着力规范检察权运行。严格落实《吉州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明确领导主体责任。结合“作风提升年”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会风会纪、日常考勤等制度,紧盯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开展检务督察19次。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依法依规记录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等重大事项38件次。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4件次,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用制度倒逼司法责任落实。

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按省编办、省检察院关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人员配置、办案组织设置等工作。组建员额检察官办案单元和专业化办案组,实行院领导办案季度通报制度。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补充遴选员额检察官1名,退出员额1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基本满足员额、助理、书记员111配置要求。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345件,占案件总数的19.77%;检察长带头承办案件15件。不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工作平台、远程提讯等辅助系统的建设应用。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和加强内外监督,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倒逼司法规范。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决执行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和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事项。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了2016年以来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评议意见,多次配合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观摩庭审、执法检查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5次,集中走访代表委员4,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常态化运行“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平台,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实行法律文书说理、公开听证等阳光司法机制。“两微一端”平台共发布、转发政务、队伍的各类信息77条,发布原创67期。将“案件信息公开网”作为办案公开的重要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59条,公开法律文书31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6条。全年共制作电子卷宗353件,575促进了检察办案工作信息化、公开化。接待辩护人135人次,通过阅卷、拍照、扫描、刻盘等方式,为律师及诉讼参与人提供便捷服务。

各位代表,我院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代表和委员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面对可持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任务,我们服务大局的精准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够全面平衡充分,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队伍素质还不能够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和区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定位”“五个推进”更高要求,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努力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我区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贡献新时代吉州检察力量。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各级人大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完善社会矛盾防控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积极参与“蓝天绿水”保卫战。深化民生检察,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健全办案衔接、线索移送机制。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强化对生效裁判、诉讼程序、执行活动的监督,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拓展线索渠道,推动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落实全员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推进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规范公正司法,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努力创造检察工作新业绩,为实现吉州可持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人大报告名词注释

“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严"的食品安全制度,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9月至2020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保持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携手抓好食药安全全链条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一号检察建议”: 2018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首份检察建议(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10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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