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申工作
共受理信访案件29件,其中控告11件,民事、行政监督16件,司法救助1件,申诉案件1件,来信来访处理率为100%,无越级上访现象。
二、侦查监督工作
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15件459人,其中批捕264件347人,不批准逮捕44件99人;办理批延案件24人;提前介入4件;立案监督3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捕后起诉15人;书面纠正违法3次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3条,向公安机关发出2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三、起诉工作。
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68件596人,起诉338件512人,不起诉9件9人,移送单位撤回9件11人,出庭公诉348件508人,收到法院判决331件471人,所起诉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起诉准确率达100%。
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23件,依法开展对错误裁判、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违法的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3件,办理支持起案件1件,对8件涉及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五、监所检察工作
开展社区矫正检查工作,对18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立项。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件27人。
办理市院交办的吉安监狱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审查起诉监狱罪犯又犯罪案件2件2人。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