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检察部业务数据
(一)批捕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79件575人,其中批捕285件426人,不批准逮捕94件14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7件,追捕漏犯到案24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15次。
(二)起诉工作
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425件614人;起诉370件547人,不起诉56件67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件1人,改变管辖1件1人,出庭公诉384件,接到区法院一审判决377件550人,提出抗诉1件,所起诉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起诉准确率达100%。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变更41件41人,强制医疗2件2人。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6件,提出侦查意见23次。
二、第二检察部业务数据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共计33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3件,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1件,对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案件2件,支持起诉案件15件;行政争议化解案件1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1件。提请抗诉1件,获得市院采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建议11份,支持起诉书15份,均被法院采纳。
(二)公益诉讼工作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计78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类2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类8件,国有财产保护类2件,“等外”领域类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份、公益诉讼磋商函23份,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完毕,回复采纳率100%。
三、第三检察部业务数据
(一)控申工作
受理信访53件,其中来信8件,来访45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结果性答复51件,正在办理1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3条,其中已核查办结2件,正在办理1件。检察长接待日期间,共接待21次35人,信访批示52件,均有处理结果。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33件,首次申诉信访检察长包案1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6件,救助金额十九万四千元。开展听证会7件,其中普通听证2件,简易听证5件。
(二)刑事执行工作
开展社区矫正检查工作,对172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立项。
办理市院交办的吉安监狱犯罪又犯罪审查起诉案件4件,已审结判决3件,正在审查办理1件。向市院移送司法职务犯罪线索3件,其中受指定自行核查线索1条,但未成案。
组织开展监外执行专项巡回检察2次,配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吉州区司法局矫正工作进行巡回检察1次,向吉州区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向吉州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其中脱管2件),均整改到位。
(三)案件管理工作
发出流程监控8件,其中口头6件,书面2件;开展质量评查1次,常规抽查案件34件;进行业务数据分析研判4次,制作业务态势分析研判报告4份;接待律师阅卷166人次,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10人次;制作电子卷宗470件861卷113988页,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665条、公开法律文书36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条,信息传递审核446件。
建立检律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会商会议1次;建立常态化业务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开展会商会议4次;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反馈机制;清理2014年以来所有审查起诉案件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召开检委会11次,讨论案件30件,事项3次,学习6次;共审核检察建议5件,报送检察建议64件;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办案活动11件次,听证16件次(含5件次简易听证);安排报送2021年吉州区法学会论文5篇。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