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全区首起撤销婚姻登记案件。
“感谢检察院的全力帮助,困扰我们兄弟多年的错误婚姻登记难题终于得到解决了!”近日,当事人曾勇文、曾勇武兄弟(均为化名)在拿到民政部门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后,专门给吉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打电话表示感谢。

01 案件回顾
1996年,曾勇武与李某认识并准备结婚,但此时曾勇武才21岁,未到法定婚龄,曾勇武便以哥哥曾勇文(时年23岁)的名字和自己的照片与李某登记结婚。2005年,曾勇文与肖某准备结婚,却发现其名字已登记结婚,便以弟弟曾勇武的名字和自己的照片与肖某结婚。
十几年来,当初办理的错误登记给两家人带来不少麻烦,直到近几年兄弟两人从外地打工回来,准备在本地置办房产,为避免更多纠纷,便想把两人的错误登记撤销。
但由于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类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情形,民政部门无法主动撤销;而提起行政诉讼时又因已过起诉期限被法院裁定不予立案。难以撤销的错误婚姻登记让两家人不堪其忧却又求助无门,成了难解的心结。
2023年,曾氏兄弟了解到检察机关正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两人便尝试向吉州区检察院提交了监督申请书寻求帮助。
02 检察履职
受理案件后,吉州区检察院通过调阅婚姻登记的原始档案、走访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向当事人的邻居及家人调查取证发现,本案系曾氏兄弟互相冒名办理婚姻登记,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曾氏兄弟二人的诉求不能通过行政撤销或诉讼方式实现。但若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会严重影响当事两家人的正常生活。根据2021年“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助推主管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吉州区检察院决定举行听证会。9月20日,该院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听证,行政机关代表及案件当事人均到场参会。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详细情况、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情况。曾氏兄弟讲述了事实经过,恳请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难题。听证员认为,当事人两兄弟互相冒名办理登记,主观上存在过错;但也应考虑到如果该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极易引发其他矛盾纠纷。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民政部门依法撤销婚姻登记。
听证会后,吉州区检察院向吉州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曾氏兄弟两人的婚姻登记依法予以撤销。9月26日,民政局经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法撤销了曾勇文与李某、曾勇武与肖某的错误婚姻登记,困扰两家人多年的烦心事得以妥善解决。
03 检察为民
针对冒名婚姻登记救济不畅难题,吉州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检察“检察为民”的初心,切实发挥行政检察职能,通过调查取证厘清案件事实,召开公开听证会倾听当事人诉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成功使得困扰当事人多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